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各级类官方微博、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各级各类官方微博、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,经执行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各级各类官方微博、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各级类官方微博、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的通知--83号文件--对内.docx


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

2020年12月2日